2025-05-23 18:07 点击次数:146
男子深夜潜入他人院内射杀3只猫,猫主人称其中一只母猫怀孕!4月29日,成都青羊区商户牟女士称,其店铺院子内饲养的三只猫近日遭男子胡某用复合弓射杀。
监控显示,胡某于4月19日、20日深夜三次潜入牟女士店铺院外,用食物诱猫后实施射杀,造成一只怀孕母猫失踪、一只橘白猫死亡、另一只狸花猫贯穿伤缝数十针。警方对胡某处以7日行拘及300元罚款,但牟女士以“犯罪成本与生命价值失衡”为由将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刑事立案。#男子深夜潜入他人院内射杀3只猫#
1.潜入他人住宅院子或可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若是未经同意,潜入他人住宅的院子,或可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指的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本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词典解释,住,多为长期居住;而宅,为房子、住所;住宅指规模较大住房。非法侵入住宅罪保护的主要是个人生活居住的安宁和平稳,而他人侵入住宅,会使居住人感到害怕、紧张、不安定等。
他人住宅的院子,属于住宅的一部分,若是遭人非法侵入,也会让居住者感到害怕、紧张、不安定。因此,结合住宅的文字含义以及本罪的保护法益来看,将非法潜入作为他人住宅一部分的院子的行为界定为非法侵入住宅没有问题。
不过,在前述案件中,胡某潜入的是牟女士作为经营场所的店铺外的院子,由于店铺并不属于住宅,则胡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是店铺经营者也居住在该店铺中,则该店铺就有被认定为住宅的空间。
2.故意杀害他人宠物或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另外,故意杀害他人宠物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下或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首先,宠物猫、宠物狗等一般都是主人花钱购买,在市场上可流通,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将宠物解释为财物并不具有文意上的障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即可入罪。因此,若是宠物的经济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则宠物可成为本罪的行为对象。
其次,在实践中,民事案件中也有将宠物作为财产加以处置的做法,最典型的便是将夫妻共有的宠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刑事案件中也存在将故意杀人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例。因此,将宠物界定为财产、财物,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也有先例可循。
总的来说,前述案件中,胡某的行为十分恶劣,即使不构成犯罪,也要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